關于印發2021/2022年榨季廣西制糖行業自律公約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廣西糖業協會分別于2021年 10月29日和11月4日組織各制糖會員企業,在自治區糖業發展辦公室召開糖業榨季生產自律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廣西制糖行業自律公約》并一致同意成立自律公約監督小組,現將《廣西制糖行業自律公約》印發給各會員單位,請各糖業集團高度重視,及時將文件傳達下屬各糖廠并組織學習及貫徹落實,嚴格遵守自律公約中的各項條款,確保榨季生產安全、有序、穩定運行。
附件:《廣西制糖行業自律公約》
廣西糖業協會? ? ? 2021年11月8日
廣西制糖行業自律公約
為促進廣西糖業榨季生產和諧有序,維護正常的糖料蔗購銷市場秩序,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糖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廣西糖料蔗訂單農業管理辦法(試行)》和《制糖企業擾亂糖料蔗購銷市場行為通報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廣西糖業協會組織各制糖會員企業分別于2021年 10月29日和11月4日,在南寧市召開糖業榨季生產自律會議,制定廣西制糖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并一致同意成立自律公約監督小組(以下簡稱“公約監督小組”)。本公約適用于廣西糖業協會的全體會員,各會員企業均鄭重承諾嚴格遵守執行以下規定:
一、開榨時間自律,促進生產穩定。根據每個制糖期糖料蔗生產情況,每年開榨前由公約監督小組商討確定統一最早開榨時間。2021/2022年榨季,由于糖料蔗生產普遍推遲,遵循糖料蔗生長規律,經討論決定,糖廠開機生產時間不得早于2021年11月25日。個別特殊情況需提前開機生產的糖企,須向公約監督小組書面申請,并經公約監督小組討論同意方可提前開機生產。
二、收購價格自律,穩定購銷市場。嚴格按訂單合同價格收購甘蔗,承諾不哄抬蔗價、不提高甘蔗運費、不變相補貼漲價、不壓低蔗價、不隨意加大扣雜、不拖欠蔗款、不擾亂甘蔗收購秩序,切實維護蔗農利益和種植積極性。
三、訂單合同自律,維護履約秩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自治區糖業發展辦關于《廣西糖料蔗訂單農業管理辦法(試行)》及《制糖企業擾亂糖料蔗購銷市場行為通報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不惡意破壞、干擾其他糖企原料蔗基地建設;不直接或間接收購本企業備案合同外的糖料蔗,杜絕蔗販子、黑地磅的滋生。制糖企業之間要加強溝通交流工作,當發生爭議和糾紛時,對違反規定擅自收購備案合同外糖料蔗的行為,首先由雙方管理層協商解決,相關企業有舉報、舉證責任;同時要及時會同縣鄉村三級處理機構和有關部門收集證據,報告縣市和上級有關糖業主管部門查處,并報公約監督小組。被舉報的企業應自覺接受和配合糖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調查處理。
四、陽光收購自律,主動接受監督。各制糖會員企業應要求承運糖料蔗車輛統一標記,需統一噴涂糖廠名稱及進行編號,以利社會監督和調查取證。
五、主動承諾接受相應處理。各制糖會員企業要全力支持并積極配合各級糖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開展榨季生產秩序管理和督查工作,維護良好的砍運秩序。為了確保本《公約》順利實施,各制糖會員企業同意委托授權公約監督小組,協助各級糖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公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和處理,并承諾,如果有違反本《公約》行為的,自愿無條件接受處理并放棄以下被通報和被處理的申訴權。
(一)根據《制糖企業擾亂糖料蔗購銷市場行為通報實施辦法(試行)》進行相關處理。
(二)同意廣西糖業協會通過行業會議、工作簡報和行業網站等媒體公開通告或在相關平臺公布違反公約的行為及處理結果,并取消其行業評先、評優等資格。
(三)因違法違規行為被受害人提起仲裁、訴訟的會員企業,應主動依法接受調查,并無條件向公約監督小組及糖業行政主管督查部門提供相關帳目、數據等資料。
六、公約監督機制
(一)成立自律公約監督小組
(二)組成:公約監督小組由糖協、各制糖集團共同組成。各方指派代表進行議事,具體為:組長:農光,副組長:何華柱,組員:焦念民、潘文新、鄧 軍、潘 力、鐘植友、周啟平、林?震、曹長嶺、蒙子函、劉曉東、藍賢州,共13名。指派代表根據所屬企業的分工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三)議事形式:公約監督機制主要議事形式為聯席會議,聯席會議由組成成員全體或部分參加。除糖協代表外,其他成員2/3(含)以上參會即可對相關事項進行表決,表決方式一般為無記名投票,糖協代表不參與表決,涉事糖企代表在與本企業有關聯利益的相關事項應回避表決,經其他無關聯利益2/3(含)以上參會代表表決同意即為表決通過,公約監督小組表決結果作為監督違反公約和自治區糖業有關規定的最終依據。
(四)職責:接受違反公約行為的舉報和投訴,根據舉報和投訴對違反自律公約的行為進行調解。根據《制糖企業擾亂糖料蔗購銷市場行為通報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承擔自治區榨季制糖企業矛盾糾紛票決委員會的工作,應自治區榨季制糖企矛盾糾紛調解小組的要求,按照工作流程,對違規制糖企業進行票決,并將結果上報自治區糖辦。
(五)公約監督機制在執行過程中將根據實際情況,經公約監督小組討論同意后進一步修改完善。
七、本公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021/2022年榨季起執行。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違反公約的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0771-2808349。